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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,我都是個感性的人,
隨著年紀增長,每次看到這段話,被牽起的情緒越來越複雜,
對於「相遇」這件事,從年幼的習以為常,轉變為有驚有喜,直至現在的「但求無悔而已」,
隨著時間推移,我逐漸明白一件事──相遇除了有緣,還需良時。
有些人相遇,只能擦肩而過,不復回頭,再無半點交集;有些人相遇,停留駐足,少則閒談幾句,多則幾年相伴,便已足夠;
有些人的相遇,則是相知相惜,互明心意,然而時間不作美,逃不開聚少離多;
還有一種相遇,初時平淡,過程可能幾經波折,但彼此相知情亦重,兼之緣分細水長流,最終得了完滿。
第一種相遇,便是泛泛之交;第二種緣分較深,可惜少了良時,於朋友只是一陣子的朋友,於戀人就是前任。
即便情如何地深,奈何緣淺,終究錯身而過,偶然想起時,讓人嘆息罷了;
第三種遇見,能夠是一輩子的朋友,也能是相隔兩地的命定戀人,或是這一生的緣分纏綿,有時得見的人,
最後一種遇見,也是我最渴求的一種,緣分、良時皆到位,又有回憶、深情支撐,夫復何求?
我的前任陪伴我好長一段時間,分手至今一年有餘,但有時那如大浪般曾經相愛的回憶,依舊把我淹沒,
復合的念頭曾經有過,然而性格、想法差異太大,都說強扭的瓜不甜,
若硬是把緣分綁在一起,只怕那些相愛的記憶、心疼心痛的曾經也會灰飛煙滅吧?
分開簡單,忘記很難,確實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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